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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秘古代男妓的令人厌恶的悲惨生活

男人出卖自己的肉体,成为玩物,为大多数的男人所不齿。堂堂的七尺男儿,做起了这样的勾当,不免让人觉得脸上无光。 主流社会一直鄙视男娼,认为男人卖淫远比妓女倚门卖肉更加令人厌恶,甚至是

  男人出卖自己的肉体,成为玩物,为大多数的男人所不齿。堂堂的七尺男儿,做起了这样的勾当,不免让人觉得脸上无光。

  主流社会一直鄙视男娼,认为男人卖淫远比妓女倚门卖肉更加令人厌恶,甚至是女性嫖客们都不耻男人作娼,极尽羞辱!

  男人作娼首先是供有财有势的贵妇享用,南北朝时代的山阴公主对刘子业说,“我与陛下虽然男女不同,但都是先帝所生,不应有厚有保你宫中六宫佳丽数以千计,供你一人欢娱,而我只有驸马一个,未免不公平!”刘子业觉得有道理,便亲自为妹妹挑选了三十个健美无比的男子,供其淫乐。

主流社会一直鄙视男娼

  武则天秽乱宫中,为了引诱张氏兄弟以及薛怀义供自己玩弄,宠优有加,还特设“控鹤监”,广罗天下美男子,号称“面首三千”。

  贵妇男娼,一是靠淫威相逼,二靠利禄相诱。当然,男娼除了为女人玩弄,还为喜欢同性恋的权贵男人所准备。

  史籍上记载把这种男娼称为男宠、男色、顽童、娈童等。《说苑》中记载:“弥子瑕有宠于卫灵公,尝有母疾,窃驾君车以出,灵公闻而贤之。异日,于灵公游于果园,食桃而甘,以其余献灵公,灵公曰,爱我忘其口焱寡人。”这就是“分桃”,至于“断袖”,都是很熟悉的桥段了,这儿就不说了。

古代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

  自此,这样的同性恋行为绵延不绝于书。明清时,在福建、广东、北平等地,同性恋的蔚然成风,女有“闺中腻友”,男有“契哥契弟”。

  清代还有条法令规定,“优伶的子孙,以至于受逼为奸的男子,不许应科举考试。”这条规定间接说明,当时同性恋的风气的盛行。

  福建人的同性恋亲密关系,应该是全世界的同性恋的楷模,他们在肉体上相通,在精神上追求忠贞不渝,在经济上甚至连契弟“后日生计及娶妻诸费”都要承担起来。

  沈德符分析:福建近海,明代海盗出入如麻,船上忌讳有妇人同船,所以同性恋由此产生。这个说法在现在看来有点而牵强,就是发生同性性行为,也是境遇性的同性性行为!福建人互称契哥契弟,京师称之为“小唱”。

  宋徽宗赵佶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,玩儿女人乐此不疲,玩儿男人也纵欲无度,他的宰相李邦彦和副相不好好辅助君主,专门迎合他的淫欲,“虽为相,然事徽宗考极亵”。

  徽宗饮酒,副相短衫窄裤,说着淫词浪语,李邦彦更是戴着各种面具和穿着各种衣衫,扮出各种姿态,取悦徽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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